一、 办理对象
事业单位
二、 办理条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
三、 所需材料
《网上刊登遗失声明申请表》一式二份
四、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公告
五、 网上办理流程
(一)登录“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dsy.gov.cn)。
(二)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三)网上审查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四)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登记管理机关。
六、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 表格下载
网上刊登证书作废声明申请表
九、 办理依据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二)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4〕112号))
(三)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若干意见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359号)
十、 承办部门
(一)部门名称:汕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办公地址:汕头市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701室
(三)联系电话:88179803
传真电话:88362770
邮政编码:515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