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市委编委近日印发了《汕头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汕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下简称《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一、清单化管理,全方位覆盖。结合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调整的实际,对照各部门“三定”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工作职责》清理出近300多项职责分工,共涉及市委和市政府、法院及群团机关、中央和省直驻汕单位等55个部门,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实施清单化管理,为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提供重要依据保障,促进各部门明职履职尽职,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厘清职责边界,全链条明晰。为推动解决安全生产不同环节部门间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问题,《工作职责》针对涉及多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分环节全链条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细化行业领域重点环节监管责任。如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方面,明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生产销售(含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储存)环节安全监管,市公安局负责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使职责分得更细,责任压得更实,进一步强化协同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明确新业态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近年来新兴行业发展迅速,安全隐患突出问题也同时存在,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新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工作职责》重点针对景区玻璃栈道、滑道、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以及民用船舶制造业、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新兴行业领域,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监管盲区,全面加强新行业新业态安全监管工作。
(市委编办行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