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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六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汕头市编办              提稿时间:[ 2024-10-08 16:11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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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30日,十二届市委第六轮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编办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巡察组组长许伟主持召开与市委编办主任许廷贤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许伟同志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许廷贤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以改革精神深化巡视巡察,更好发挥巡视巡察在管党治党、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市委编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要以巡察为契机,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许廷贤同志表示,市委对市委编办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办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巡察作为一次接受教育和监督的机会,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全力支持和配合好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把巡察整改成果充分体现在助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中。

十二届市委第六轮第三巡察组将在市委编办工作约三个月。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16607540761,并在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6楼楼梯出入口处设置了联系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市委巡察办设立“汕头市66号邮政信箱第三巡察组”用于受理巡察举报投诉信件,受理信访举报时间截至2024年12月13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十二届市委六轮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编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问题,深入检查领导班子履行职责使命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委编办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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