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什么是超限额?
答:指在规定的机构数额外,擅自设立机构的行为。各级党政机构实行限额管理,由党中央统一规定。省级党政机构数额,由党中央批准和管理,规模较小省份的机构数额与一般省份有所不同。市县两级党政机构具体数额,由省级党委在中央规定的限额范围内予以明确并实施严格管理,根据大城市、中等城市、大中小县等具体情况,机构数额有所不同。
34.什么叫超编进人?
答:指机关、事业单位超出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编制数配备工作人员,造成实际在编人员数额多于核定的编制数额的行为。超编进人一般分为违规超编进人和政策性超编进人两种情况。
35.什么是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答:指机关、事业单位超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务数量配备领导干部的行为。
36.什么叫吃“空饷”?
答:指机关、事业单位以虚报、瞒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
37.什么是混编混岗?
答:指机关、事业单位未实行定编到人,没有明确在岗人员的编制性质,将不同类别的编制和人员交叉使用,致使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相符,从而造成人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行为。根据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规定,行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设置行政岗位,人员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设置事业岗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38.什么是“三定”规定?
答:指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简称,产生于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当年的改革改变了过去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的做法,在转变职能的基础上,先定职能、再定机构和编制,并通过正式文件的方式予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