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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机构编制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十六)
来源: 汕头市编办              提稿时间:[ 2026-11-04 15:50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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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如何理解“归口管理”?

答:“归口管理”是长期以来党政机构各项工作管理中采取的一种领导方式,其核心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归口管理部门对被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指挥关系,包括布置工作、交办任务、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另一方面,被归口管理部门的一些重大工作、紧急工作或意外情况,特别是超出管理权限的事项,都要向归口管理部门请示汇报。


63.什么条件下才能制定或修订“三定”规定?

答:制定“三定”规定,主要适用于组建或者重新组建的部门(单位)。修订“三定”规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党中央对该领域体制机制已经作出明确部署或者机构有较大调整的;该领域改革方向比较明确,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已具备解决条件,修订时机成熟的;现行“三定”规定与部门(单位)实际职责履行、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等情况相比差别较大,且修订符合党中央部署要求的;其他有必要修订的情形。


64.编写“三定”规定草案初稿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部门(单位)的名称、设立依据、隶属关系、机构性质和规格等;(二)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三)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责;(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五)“三定”规定的解释、调整、施行日期等;(六)其他需要专门明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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