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能职责的有关要求,在推动不动产产权统一登记管理工作过程中,潮南区把准政策、集智聚力、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工作。
一是认真调研。在今年6月设置区不动产登记局后,根据市政府10月23日协调会议的精神,及时与区住建局等涉及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部门协商联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划转人员编制等方面达成共识,及时汇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编委领导同意后,于10月26日印发区编委《关于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潮南机编〔2015〕29号)。二是科学整合。调剂、增加区不动产登记局行政编制,从区住建局划转行政编制1名以及相应从事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的公务员1名到区不动产登记局工作。另一方面,设立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划转3名事业编制,该中心从事协助房屋权属登记工作的3名在编人员按“人随事走”的原则划转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整合职责,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管理机制顺畅高效运行,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潮南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