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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区发挥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平台效能 打造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来源:               提稿时间:[ 2023-09-18 11:07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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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关乎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自2020年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以来,金平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推动构建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一、突出党建引领,加街道党工委对各类资源的统筹力度金平区在全区12个街道建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等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平台,分别负责街道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综合行政执法三个领域的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工作,其领导架构和成员单位涵盖了街道相关党政机构及事业单位,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上级机关派驻街道的机构,社区党组织以及社会组织、居民群众代表等各方面力量,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采取定期协商研判和重点工作及处置相结合方式,推动多方参与;遇重要事项、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党工委请示报告,会由党工委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各委员会对区级以上有关部门派驻机构在工作考核和负责人任免方面拥有发言权,进一步理顺与派驻机构的职责关系,强化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平台的建立促使基层治理体系由过去街道社区单打独斗变为统一指挥,协作模式由临时召集提升为固定协商,各街道党工委在棚户区改造、危房清理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精神病患者和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护理等解决基层治理“老大难”问题中发挥了更强的领导协调力,取得了积极治理成效。例如,改革前,基层往往单纯依靠街道社区开展对基层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服务,资源单一、力量单薄。改革后各街道依托公共服务委员会平台,积极统筹事业单位和社工组织、社会组织、居民志愿者等力量,在各街道设立社工站并延伸设置社工服务点39个,覆盖全区170个社区,采取窗口服务和社区服务相结合方式,突出重度残疾人康复服务、独居老人敲门行动等上门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止20237,共走访群众14712户,提供个案服务176开展社区活动342场,参与人次22909人次。

二、强化工作合力,搭建共治共享工作平台各街道通过健全完善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委员会功能定位,建立会议研究、分工协商、上下联动、指挥响应、智慧治理等工作机制,按照工作规则(制度)规范开展联合行动、专项行动,以强大工作合力提升治理效能2023年以来,金平区全面开展“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由属地街道依托综合治理委员会,统一协调辖区公安、交警、综合执法、应急、消防以及社区网格员等力量共同协作,先后在金砂乡、浮东、南墩、浔洄、新乡等“城中村”开展网格化联合清查行动,重点排查整治“城中村”社会治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以及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乱象。“城中村”整治涉及面广、涉及群体多、工作难度高,而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运作打破了过去“城中村”整治由各职能部门单独开展专项行动的局面,实行了区直街道联动、街道社区联动,大大提升了治理效能。同时,在统一行动中各部门不断调整优化配合机制,逐渐建立完善对街道、上级机关派驻机构、区直职能部门的考核评价制度,将基层有限的资源“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放大管理效能。今年以来共开展网格化联合清查行动7场次,新增排查出租屋1653排查大小场所1006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59如对城中村商户的检查,可以实现治安、消防、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多项内容“一次性检查”,既避免重复检查、扰民,又能集中处置权限和工作力量,对城中村管理薄弱环节进行“全覆盖式整治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充实资源力量,构筑基层治理新格局为确保“三个委员会”所搭建的工作平台、运作机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金平区以党政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大力推动编制资源下沉,通过撤并整合职能相近单位、收回闲置编制、推动上级机关派驻机构人财物委托街道管理等方式,全力将人员、编制资源倾斜到基层。自街道体制改革以来,共计下达各街道用于执法编制227名,改革后,街道机关编制平均达50余名、事业编制平均达20余名,增幅分别为70%116%特别是在推动形成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中,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发挥了积极作用。各街道党工委根据平台运作规则积极落实街道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集结公安、交警、环卫以及街道综合执法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就辖区市容环境提升进行专项协商,针对整治重点部位开展不定时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有效减少了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等市容六乱现象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营造了良好氛围。截至20237,全区12个街道在粤执法平台累计产生行政执法案件9134宗,其中行政检查8008宗,行政处罚1119宗,行政强制7宗;累计产生行政执法文书19941份,其中行政检查12830份,行政处罚7086份,行政强制25份。

(金平区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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